关于推报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10:2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新青年、新形象、新作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一线青年突击队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精神,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近日,团省委、省青联开展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选树一批四川新青年典型。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可从疫情防控一线领域中向校团委推荐候选人,至多各推选1名个人和1个集体,请有意愿申报的个人或集体于3月1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我院择优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将择优向团省委进行推荐上报,邮件标题命名为“青年五四奖章+姓名”。

联系人:罗会强 联系电话:028-85501600

电子邮箱:gwxsk2011@163.com

附件:1.评选条件

2.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4.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材料列表

5.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材料列表

共青团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1

评选条件

一、个人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0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出生),户籍在四川或在四川工作生活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突出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勤学上进、扶贫助困、崇德守信等青年典型,特别是为国家和四川赢得重大荣誉以及为防控疫情,在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物流配送、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秩序维护、项目施工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突击队员、青年志愿者等典型。

二、集体

1.成员以35周岁及以下的在四川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次疫情防控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突击队;或在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省重点建设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在突发事件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具有示范效应的青年集体。


附件2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户籍地


参加工作

时间


职业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从小学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只填写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只填写担任市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团组织领导职务情况)

(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青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团委意见

(注:需注明“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若是公众推荐,请由推荐人填写推荐理由;若为自荐,请本单位团组织或居住地团县(市、区)委注明“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说明:1.“政治面貌”请填写准确(具体分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2.“学历”请填写取得的最高学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

3.“职务”请填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双重职务的请同时填写,如“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等。

附件3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申报集体名称


集体人数


团员数


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


35周岁及以下党员数


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团组织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青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团委意见

(注:推报单位需注明“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若是公众推荐,请由推荐人填写推荐理由;若为自荐,请本单位团组织或居住地团县(市、区)委注明“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附件4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

申报材料列表

1.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

2.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均需加盖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推报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4.推荐人选主要社会职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如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需填报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6.推荐人选无犯罪证明。

7.推荐人选个人征信报告。

8.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公示的证明材料。

9.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10.推荐人选个人寸照1张(JPG格式,大于300KB),工作场景照3张(JPG格式,大于500KB)。

第1项、第2项材料须同时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第3项至第8项材料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第9项、第10项材料只需上报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附件5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材料列表

1.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2.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推报 单位公章。

3.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4.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公示的证明材料。

5.工作场景照3张(JPG格式,大于500KB)。

第1项、第2项材料须同时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第3项、第4项材料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第5项材料只需上报电子文档。

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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