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四川大学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13:53

2020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团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全校团组织范围内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服务青年需求、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集中展示学校共青团2020年工作主要成绩和重要进展,激励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高标准完成2021年重点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投身学校“两个伟大”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一)先进集体奖项

1.四川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奖项

1.四川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2.四川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3.四川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4.四川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5.四川大学共青团工作标兵个人、先进个人

二、申报条件

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请申报集体和个人按照本通知及附件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校团委将组织评选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并进行表彰。

2.近3年内获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奖项的集体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四、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集体和个人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含汇总表)报送院团委scuhxgwzzb2020@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华西校区第七教学楼203办公室。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附件链接:https://wcsph.scu.edu.cn/info/1026/8933.htm

院团委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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