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室守则
发布时间:2022-04-21 20:07
一、规章制度
入驻人员必须严格学习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院相关规定,认真学习本实验室守则,配合实验中心老师管理和安排。
二、教育与培训
1.实验人员须接受安全教育并通过《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考试》或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2.无故不得缺席实验中心组织的培训,熟悉所用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所用实验物料的危险性、注意事项、应急处置。熟悉并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熟悉逃生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清楚急救箱、灭火器材、紧急洗眼装置和冲淋器的位置。
三、实验室使用
1.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做好登记,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离开实验室前须做好水、电、气安全检查,并保持实验室整洁;离开时须换掉工作服。
2. 若要通宵实验须至少两人在场,事先填写申请表,再由主任/副主任审批。
实验人导师电话务必保持通宵畅通。
3. 来访人员须事先填写申请表,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能进入实验室。
四、行为规范及个人防护
1. 实验时不脱岗;不允许门开着而无人在场。
2. 实验室内不存放或烧煮食物、饮食及吸烟。
3. 不允许在实验室内睡觉过夜。
4. 入驻人不能私自让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若有来访,需填写《来访参观申请表》。
5. 实验时需穿着质地合适的长袖实验服或防护服,不得着短装及露趾鞋。
6. 需要佩戴防护眼镜(如进行化学实验、有危险的机械操作等)。
7. 进行化学、生物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8. 实验人员按需佩戴防护帽,长发不散露在外。
9. 对于产生有毒和异味废气的实验,在通风橱中进行。
10. 按需要佩戴防护手套(涉及不同的有害化学物质、病原微生物、高温和低温等),并正确选择不同种类和材质的手套。
11. 特殊的实验中(如有挥发性毒物、溅射危险等),正确选择呼吸器;不
用时须封装,不使用过期的呼吸器。
12.防化服等应急个人防护器具放在安全应急柜中,紧急情况下可取用。
13.会使用各种个人防护器具,不使用过期的防护用具。
14.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强电、高速运转等)时必须至少两人在场。
15.穿着实验服或带实验手套,不得随意出入公共场所(如会议室、办公室、
休息室、餐厅、电梯等)。
16.实验室配备了急救药箱,能正确使用里面的物品,不使用过期的物品。
17.实验应有记录,记录规范,字迹清晰。
18.没有培训不得操作剧毒品、实验动物、高压灭菌锅。
19.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时,不得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
20.开展低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列入三类、四类),或经灭活的高致病性感染性材料的相关实验和研究,必须在BSL-1/ ABSL-1、BSL-2/ ABSL-2或以上等级实验室中进行。
21.在合适的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实验操作;不在超净工作台中进行病原微生
物实验。
22.安全操作高速离心机,小心防止离心管破损或盖子破损造成溢出或气溶
胶散发。禁止戴防护手套操作设施设备(包括仪器、冰箱、电脑、电话、开关、门窗、柜子抽屉等。
23.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和步骤,不违规操作。
五、仪器设备
1.使用登记:使用仪器必须进行登记,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2.大型精密仪器:
(1)入驻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
在实验中心老师认可后,方可使用相关仪器设备;
(2)大型精密仪器需要预约刷卡才能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绕过刷卡,私接
电源使用仪器设备;如果不刷卡就使用仪器设备的,一经发现,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直接影响奖学金的评定;因失责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3)如果刷卡使用出现问题,请立即联系实验中心老师。
3.熟悉使用仪器的操作规程(说明书),知晓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4.压力蒸汽灭菌器的使用必须须经培训并授权,严格遵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
5.传递窗内部不存放物品。
6.使用超低温冰箱需做好每月需要清洗一次冷凝器上的滤网。
六、气瓶使用
1.验收钢瓶,表面要有清晰的合格证、名称标签、颜色、装有安全帽和防
震胶圈。
2.熟悉气体性质,特别是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的MSDS信息卡或应急处置卡。3. 气瓶保存必须满足的要求:
(1)气体钢瓶应当靠墙直立放置,并采取防倾倒措施;
(2)应当避免曝晒、远离热源、腐蚀性材料和潜在的冲击;
(3)钢瓶不得放于走廊与门厅,以防紧急疏散时受阻及其它意外事件的发
(4)易燃气体气瓶与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合放置;
(5)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规范的、安全的专用柜中。
4. 气瓶使用必须满足的要求:
(1)启用前应当擦净钢瓶阀门出口的水和尘
灰;气体钢瓶必须在减压阀和出气阀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不得将钢瓶完全用空(尤其是乙炔钢瓶),必须留存一定的正压力;钢瓶使用完,将钢瓶主阀关闭,有安全帽需带安全帽以防阀门受损;
(2)取下安全帽时必须谨慎小心以免无意中打开钢瓶主阀。
(3)钢瓶转运应使用钢瓶推车并保持直立,同时关紧减压阀。
(4)不使用破损和老化的气路,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实验中心老师。
七、喷淋和洗眼装置
中心配置了专用应急洗眼器,知晓如何使用。使用前检查洗眼器,水质、流速等是否正常。
八、消防设施
1.中心配备有消防栓、灭火器、沙桶、灭火毯等消防设备,知晓如何
使用及正确选用。不使用过期的消防设备。
2.知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逃生路径图的指示。
九、通风设施
1.有需要时需打开通风橱或排气扇,或开窗。通风设备异常应及时报告。
使用完后及时关闭。
2.任何可能产生高浓度有害气体而导致个人曝露、或产生可燃、可爆炸气
体或蒸汽而导致积聚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进行实验时,可调玻璃视窗开至据台面10-15cm,保持通风效果,保护胸
部以上部位。
4.实验人员在通风橱进行实验时,避免将头伸入调节门内;不将一次性手
套或较轻的塑料袋等留在通风橱内,以免堵塞排风口。
5.通风橱内应避免放置过多物品、器材,以免干扰空气的正常流动;通风
橱内放置物品应距离调节门内侧15cm左右,以免掉落。
十、门禁系统
1.实验中心安装有门禁系统,入驻者进出后须随时关门。
2.入驻人员需妥善保管门禁卡,遗失后及时报告补办。
3.严禁故意损坏门禁系统,一经发现追究入驻人责任,严肃处理。
十一、水电安全
1.知晓房间空气开关位置和操作方法。
2.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不使用老化电线。
3.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4.不得长时间使用临时接线板,同一插线板上不得长时间同时使用多种电
器。
5.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不可使用接线板),用电负荷
满足要求;长时间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6.无人监管状态下,应切断充电器(宝)的充电电源。
7.不在水槽边,或易积水处使用电器。
8.不在配电箱、电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
9.不使用不合格的插座、插头、接线板;不使用烧焦变形、破损的电器。10.实验结束时,切断电源(有特殊用电要求的除外)。
11.水槽、地漏及下水道保持畅通;发现水龙头、上下水管、破损后即使报
告。
12.各类连接管老化破损后及时更换,特别是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接口处。
13.清楚所在楼层及实验室的各级水管总阀位置。
十二、物料安全
1.物料购买:
(1)不私自购买国家管控品如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爆化学品、爆炸品;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管控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购买前须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报批同意后向定点供应商或者定点生产企业采购
(2)非国家管控类危险化学品购置人必须是学校教职工
(3)购买危险化学品应有规范的验收入库记录
(4)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转移和运输需按规定报卫生或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相应的运输包装要求包装后转移和运输
(5)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须从有资质的单位购买(提供资质证书),具有合格证书。
(6)用于解剖的实验动物须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2.物料保存:
(1)实验物料保存应有专用空间,应通风、隔热、避光、安
全;试剂柜中不能有电源插座或接线板;必须有专人管理,并有动态台账,且帐物相符
(2)物料需按危险类别分类存放且信息清楚;化学试剂不得叠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不得将腐蚀性化学品、毒性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保存在一起,特别是漂白剂、硝酸、高氯酸和过氧化氢;对于在储存过程中不稳定或易形成过氧化物的化学药品需加注特别标记。
(3)实验室内不得大量存放危化品。
(4)易制毒品、易制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须分类存放,专人保管于专用柜中,有完备的台账记录(含入库、领用、使用、处置记录)。
(5)实验室内不能存放剧毒品和爆炸品。
(6)装有腐蚀性液体容器的储存位置应当尽可能低,并加垫收集盘,以防倾洒引起安全事故。
(7)化学药品应储存在合适的高度(不宜高过头顶),通风橱内不得储存化学药品。
(8)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在冰箱或柜子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9)有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实验使用、销毁的记录。
3.物料使用:
(1)国家管控类实验用品(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爆炸品、麻醉品、精神类药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等)必须建立完备的使用记录档案
(2)涉及剧毒品使用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允许,使用房间须安装监控且保证存放容量达1个月以上
(3)剧毒品使用符合双人使用、双人记录管理要求
(4)加热易燃液体时,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用明火加热
(5)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规定的化学品标签;当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标识。化学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废弃化学品处置
(6)装有配置试剂、合成品、样品等容器上的标签信息(名称、含量、性质等)明确清楚。
(7)实验过程中伴随有毒和异味废气的实验,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在实验装置尾端配有气体吸收装置。
(8)无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如确需存放,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统一的试剂标签。
(9)装有试剂的试剂瓶,盛放配置试剂、合成品等的烧杯、烧瓶不得无盖放置。
(10)用于浸泡玻璃器皿的酸缸、碱缸等有盖子盖上,标签明确。
(11)对物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类收集,无随意倒入下水道现象;有专用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容器,标识清楚,定点存放。
(12)及时处置过期试剂、废液等危废,并完善危废处置档案.
(13)需要时实验前备好吸液(油)棉/条带、液体泄漏吸附剂等应急物资。
(14)实验室不能操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15)物料使用过程中的配制原料分装时必须做到标识(名称、含量、性质等)清楚。
十三、实验废弃物
1.医疗废物应分类倒入医疗废物垃圾箱,必要时单独包裹,垃圾箱内严禁
直接倾倒任何液体。
2.刀片、移液枪头等尖锐物应使用利器盒盛放,碎玻璃和其他有棱角的锐
利废料,收集于纸箱内,严密封盒后用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包裹后放入黄色医疗垃圾桶.
3.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处理,
并有处置的记录。
4.化学类废液按性质分开储存,妥善保存,最后交四川大学统一管理。
十四、实验工艺与方法安全
1.实验人员开展的每一个项目都有明确的工艺路线设计方案,并便于取阅。
知晓实验危险性。
2.指导老师对实验项目方案、工艺路线有安全性评估且有记录,实验过程中
对工艺路线的每一次改动都须重新进行安全性评估,有危险性及应急处理措施。
3.指导老师对学生自主从事的实验项目有监督、指导记录。
4.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有相关记录。
十五、环境安全
1.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
2.保持实验空间卫生状况,物品摆放有序;实验完毕物品归位,桌面整洁.
3.及时清理实验室废弃物品(如纸板箱),不长期堆放。
4.实验室内不存放个人无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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