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09 17:40

 

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办法

    为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推动实验室结构调整、促使实验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创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为扩大实验室的影响力,力求更高的科研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目的

 1.为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和综合能力,为学生创造个性发挥的空间环境,引导学生参加创新性实验和科学研究,并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实验室的效能,达到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的。

2. 为活跃学术科研气氛,推动重点实验室学术联合,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更大效益作用,为国内外高校、企业、提供多学科综合实践学习、研究、交流平台和实验条件,推动科研成果向社会的转化。

   二、开放对象

 1.  对全院相关专业师生开放

 2.  对校内外、医院、企业相关研究人员开放;

 3.来访参观人员(来访人员须事先填写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能进入实验室。

  三、开放内容

          1. 本、硕实验教学大纲中的实验项目

         2. 本科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生选择的实验项目

         3. 教学改进项目和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

4. 专职科研人员开展的科研项目或合作项目

  四、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

    1. 入驻管理制度

实验室中心实行《入驻管理制度》,进入实验室前1周,必须填写进《入驻申请表》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经入驻人导师/主管领导(外院人员)批准后,再经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批准方可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具体要求见实验中心《入驻管理制度》。

        1. 导师负责制度

实验中心入驻人员实行导师负责制。学生、其它入驻人员等其引荐导师全权

负责入驻人员的行为安全,有责任和义务从严要求,配合实验中心常驻管理老师的管理。

    3. 常驻管理人员

    3.1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副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开放人员的审批工作。

    3.2 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实验室、仪器和物品等的管理;负责开放人员实验项目审查;负责开放人员实验记录的管理;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管理;负责安排开放实验室开放过程中值班工作。

五、开放题目申请的程序

 1. 需长期进实验室做实验人员,要先填好实验室入驻申请表,由实验室主管人员核查后交审批,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除课程开放实验外按规定交实验成本费,方可进入实验室。

  2. 开放实验题目由各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审查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

  3. 进实验室后先由实验室主管人员对其开放人员进行所需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和实验室管理、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实验。

  4. 仪器设备管理按实验室相关规定执行。

  六、开放题目和开放人员管理

1. 开放题目必须由指导老师对申请者进行审查评定,确定其可行性和安全性。开放题目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审批后备案。  

2. 导师需对入驻人进行安全指导开放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中心各项规章

违反安全规程造成对他人或自身的伤害,由入驻人和承担赔偿责任。

3. 造成设备仪器的损坏,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并负经济赔偿责任;未经实验人员许可,学生不得私自将实验室工具、仪器及材料带出实验室,违反者,除追回流失财物外,学生所在院应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4. 使用各种工具必须注意爱护,使用贵重仪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工具、仪器损坏时,应如实向管理人员报告,认真填写损坏仪器登记表。如因实验人员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损失的,责任人应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5.  实验结束后,应关闭水、电、气、热源,将仪器、设备、工具等放回原处,做好清洁卫生,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才能离开。

 八、开放费用

1. 实验教学

教学大纲内的课程开放实验,在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指导教师审核,实验室主任审批后,原则上不收费用。

2 对外技术服务

实验中心只允许本院分析测试中心对外检测出具报告,具体费用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及具体相关人员一起商定,并按技术含量、仪器折旧、耗材消耗、人工水电消耗等计成本,再收取成本消耗相当的服务费。

  1. 除教学外本院科研项目

    3.1 课题结束后入驻时长、仪器使用等情况综合考虑收费。

       3.2 实验中心原则上只提供实验平台和仪器使用。相关耗材和试剂需由课题组自己负责。

  2. 外院科研项目

    4.1 使用实验室需交纳一定押金,用于确保在实验过程中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无事故产生等;待实验结束后,完成实验室整理、卫生清洁、归还学院提供设备物资、交纳相关费用等相关手续后退还押金。

    4.2 课题结束后入驻时长、仪器使用等情况综合考虑收费。

       4.3 实验中心原则上只提供实验平台和仪器使用。相关耗材和试剂需由课题组自己负责。

    论文发表

    开放人员发表文章后,需在论文致谢部分写上:本研究(课题)由四川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Public Health and Preventive Medicine Provincal Experiment Teaching Center at Sichuan University)和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四川省重点实验室(Food Safety Monitoring and Risk Assessment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支持。

    1. 本院人员

    科研人员在本实验室完成的课题发表论文时,我院人员参与实质性实验工作的,应在论文中署名。

    2. 外院人员

    本校人员无本校人员参与实验的,也要在论文的脚注中或其它适宜的位置注明“本研究工作(或部分工作)在福建江夏学院工程学院实验室完成”等字样。

    论文正式发表后应将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送一份给本中心存档。 

    所有科研/创新活动耗材须自行准备。实验室仅提供场所、工具和相关设备。

     

     

     

    来访参观审批表

申请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

参观区域/房间

参观原因

来访人数

□1- 3人  □3-5人  □5-10人  □10-20人  □>20人

申请人

来访人

(可多填)

申请人单位

来访人单位(可多填)

申请人职位

来访人职位

申请人电话

来访人电话

中心(副)主任

意见

 

 

 

签字:

备注:若申请人是来访人,写申请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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