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09 18:01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各系、实验中心中心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与管理,特制定本规程在冲突的情况下,实验中心危化品(含管制类)相关规定遵照四川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一、 采购与验收

所有危险化学品不能学生私下采购,实验中心危化品分为三类进行采购。

  1. 一类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明确标注为剧毒的化学品  

  2. 二类为易制毒品

    一类和二类由采购人员(学校教职工)填写《四川大学管控类化学品购买申请表》,由学校供应科统一购买。购买后由申请人和危化品管理员一起验收,应严格检查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标签是否完好、有无泄漏,填写《危险化学品验收入库记录表》进行登记

  3. 三类为普通危险化学品

    采购的三类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自己做好供应商的选择,保留资质证明,做

    好验收和使用记录。

  4. 储存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的试剂柜内,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管理必须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储存条件及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 一类危险化学品由四川大学供应科统一储存,需使用时,需向四川大学申请填写《四川大学管控类化学品领用申请表》,管理员需全程跟踪摄像,取用完后立刻归还危化品库房,并登记使用量填写《四川大学管控类化学品使用记录表》。

    2. 二类危险化学品由四川大学可领取至危化品室储存使用时需向危化品管理人处领取,使用完后应在当天下班前,无论其是否有剩余,均应及时退回管理员处,并登记剩余量,不得随意散放或暂存在实验室内。

    3. 三类危险化学品可少量存放于实验室中,存储量不大于2L2kg,使用人员负责保管,有一定的防盗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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