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用电安全

发布时间:2018-07-09 18:39

 

实验室用电安全

    在工作中要防触电。人体若通过50Hz25mA以上交流电时会发生呼吸困难,100mA以上则会致死。因此,安全用电非常重要,在实验室用电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的操作规程。

一、安全用电

1. 基本要求

1.1 电器绝缘良好、保证安全距离、线路与插座容量与设备功率相适宜、不使用三无产品。

1.2 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源;电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

1.3 电器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并及时排除,不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施(如开关、插座插头、接线板等)。

    2. 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2.1 实验前先检查用电设备,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后,先关仪器设备,在关闭电源。

2.2 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或遇到实验室突然断电的情况,应及时关闭电源,尤其要关闭加热电器的电源开关。

2.3 不得将供电线任意放在通道上,以免应绝缘破损造成电路短路发生人员触电事故。

2.4 实验室同时使用多种电气设备时,其总用电量和分线用量均应小于设计容量。

2.5 连接在接线板上的用电总负荷不能超过接线板的最大容量;插线板上禁止再串接插线板;同一插线板上不得长期同时使用多种电器。

    2.6 不使用损坏的电源插座;切勿带电插、拔、接电气线路;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2.7 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时,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2.8 在需要带电操作的低电压电路实验时,单手操作比双手操作安全。

2.9 在有电加热、电动搅拌、磁力搅拌及其他电动装置参与的化学反应物后处理运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烘箱、马弗炉、搅拌器、电加热器、冷却水等原则上不准过夜。确需过夜的须经研究所安全员同意,并有专人值班。

2.10 电气线路改装等必须由持有电工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完成,禁止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做电器类实验时应该2人及以上在场;工作现场应清除易燃易爆材料。

2.11 在使用电器设备时不能用湿手触摸电器开关和电源,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电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在对仪器进修检修或则维护的时候必须做到三步曲”——停机、断电、挂牌。

2.12 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 灭火处理

    如遇电线走火,切勿用水或导电的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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