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人员奖惩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09 17:31
为对入驻人实验行为进行规范,营造更安全、绿色、高效、协调的开放共享
实验室,实验中心特制定入驻人员奖惩制度,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一、 违规处罚条例
1. 日常行为规范
1.1 实验平台所有设施设备,只能由通过申请的入驻人使用。入驻申请未批准就使用平台任何设施设备的,6 个月内不得申请入驻。
1.2 入驻人使用所有仪器,台面均需按要求登记(有需要预约的仪器按要求预约),超过三次以上使用仪器或台面不登记者,停卡一周。
1.3 入驻人需遵守实验平台安全制度,使用仪器前需检查,用完需断电;台面使用后需清洁,对实验产生的废渣废液按要求分类处理;不得在中心堆
放大量耗材试剂,堵塞通道。因上述行为造成安全隐患,提醒三次不改
者,停卡一周。
1.4 实验中心发放的门禁卡,设备卡均只能由持卡人使用。无故将门禁卡、设备卡出借,出借人和借卡人均停卡一个月(若借卡人尚未申请入驻,则
半年内不得申请)。
1.1 因入驻人对中心水电等设施使用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包括但不限
于起火,中心设施的损害等),永久停卡,并由所在课题组承担赔偿责任。
1.2 违反中心行为规范,且拒不听从管理老师安排指导者,永久停卡。
2. 仪器使用规范
2.1 入驻人使用所有仪器,均需按要求登记,包括使用者姓名、所属课题组,
研究课题,使用时间、机器状态等。 所有的登记内容应做到字迹清晰,
内容真实全面。超过三次使用仪器不按要求登记者,停卡一周。
2.2 擅自挪动平台仪器设备者,停卡一周。
2.3 仪器设备需按各仪器要求规范使用,不会使用或未获授权者严禁私自使
用,若私自使用,停卡一个月;若因不规范使用导致仪器损坏,视后果
严重程度停卡 3-6 个月,并由所在课题组进行赔偿。
2.4 大型仪器的使用违规处罚由设备负责人酌情处理。
2.5 违反仪器使用规范,且不听从仪器管理员指令者,永久停卡。
3. 有未列入以上情况的违规情况,由中心讨论后作出处罚。
二、奖励规定
中心对经常参与公共事务的入驻人会在其推免、奖学金评定、就业等情况给
予适当推荐。具体有:
1. 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
2. 参与设备培训、维护等工作,指导、培训学生认真负责;
3. 帮助维持中心秩序;
4. 及时报告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5. 参与搬运废液桶、应急救援等。
Copyright 2017 - 2018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 电话:028-85502306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16号华西公共卫生学院科教楼